【通知】关于崇明生态研究院加强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5-06阅:895
按照学校关于春季开学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有序开展工作学习,进入实验室人员应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防疫措施,强化实验室安全防护,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实设处“关于春季学期师生返岗返校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提醒”文件,现就崇明生态研究院实验室管理相关工作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在春季学期进入崇明生态研究院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师生,需按照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签报或者经所在院系批准的允许开展科研工作的申请;
2、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1),签字扫描版;
3、崇明生态研究院实验室预约申请表(首次使用实验室者需签订安全责任书),参见崇明生态研究院实验室管理办法(http://chm.ecnu.edu.cn/fb/01/c25124a260865/page.htm)
二、科研团队负责人须科学安排实验方案,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导师须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学生全面负责;从事实验活动的时间严格按照疫情期间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过夜、留宿;进一步加强实验废弃物分类管理工作,注明废弃物内容,定期送储。
三、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人员之间应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保持室内通风,安全规范做好室内消毒工作。
联系人:王江涛
电话:17717514873
邮箱:jtwang@chm.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