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报告相关工作的梳理

2022-03-30阅:1163

一、要求

报告人为校外人员的,均需在【个人数据库】【讲座会议】系统进行申请。

二、流程

邀请人根据文档华东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报告信息表.docx 收集报告及报告人信息。

邀请人进入【讲座会议】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告申请,操作方法请参考讲座会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pdf

收集《华东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报告信息表》后,进行学院挂网、微信推送、海报制作等相关宣传工作。

按照科技处要求,学术报告原则上需在举办前5个工作日进行系统申报,对于科技处资助范围内的报告,要求申报时间(以院系最终签发时间为准)不得晚于举办前3个工作日,否则不予资助。

三、讲座费发放规定

属于科技处或学院资助范围内的报告(具体可咨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集中统一申请发放,其余报告由课题组自行发放。

无境内账户的专家,报销现金。需填写外国专家劳务费发放告知单.docx ,由专家签字后,提交给科研秘书。

有境内账户的专家,申请后由学校财务直接转账到专家账户。

四、校级学术报告科技处资助情况:

202511日起,学术交流专项经费将仅资助大师讲堂系列学术报告以及学校层面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其他学术报告及院系层面学术交流活动,请学院视情况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