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报告相关工作的梳理
2022-03-30阅:929
一、要求
报告人为校外人员的,均需在【个人数据库】【讲座会议】系统进行申请。
二、流程
①邀请人根据文档华东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报告信息表.docx 收集报告及报告人信息。
②邀请人进入【讲座会议】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告申请,操作方法请参考讲座会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pdf。
③收集《华东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报告信息表》后,进行学院挂网、微信推送、海报制作等相关宣传工作。
按照科技处要求,学术报告原则上需在举办前5个工作日进行系统申报,对于科技处资助范围内的报告,要求申报时间(以院系最终签发时间为准)不得晚于举办前3个工作日,否则不予资助。
三、讲座费发放规定
属于科技处或学院资助范围内的报告(具体可咨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集中统一申请发放,其余报告由课题组自行发放。
①无境内账户的专家,报销现金。需填写外国专家劳务费发放告知单.docx ,由专家签字后,提交给科研秘书。
②有境内账户的专家,申请后由学校财务直接转账到专家账户。
四、校级学术报告科技处资助标准:
(一)国内外院士:5000元/场(税前);
(二)国内知名教授及国外正教授:3000元/场(税前)。
国内知名教授包括以下类别以及同层次的人员: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讲席学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3)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领军人才
(4)qianren
线上举办学术报告,讲座报告费按照上述资助标准的0.8倍予以资助。其他学术报告资助请学院酌情予以考虑。